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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和婚姻撤销的区别在哪里 关于婚姻纠纷的几个问题
2021年1月6日  南宁离婚律师

 宋律师,福州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离婚和婚姻撤销的区别在哪里

  一、离婚和婚姻撤销的区别在哪里

  离婚与婚姻的无效与撤销,从表面上看都是婚姻关系的解除,但实质上前者与后者是两种不同的民事法律制度,两者有着根本的区别:


  第一,两者的性质和原因不同。婚姻无效与撤销是对违法婚姻关系的处理和制裁,婚姻无效或撤销的原因在结婚之前或之时就存在;离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原因一般发生在结婚之后。


  第二,两者的请求权主体不同。离婚的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第三人无权代理。而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除由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本人行使外,还可以由利害关系人和有关机关行使。


  第三,请求权行使的时间不同。离婚请求权只能在双方当事人生存其间行使,如当事人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提出离婚。而婚姻无效或撤销的请求权既可在当事人双方生存期间行使,也可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死亡后行使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做出的有关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以上就是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离婚和婚姻撤销的区别在哪里的法律内容。另外,如果双方当事人是一种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的,要结束婚姻关系的,只能通过离婚的方式。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婚姻的时候是受到胁迫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如果还有更多相关的法律疑问,欢迎访问,我们会有专门的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关于婚姻纠纷的几个问题

  网友提问:


  1、夫妻间发生争吵,男方提出分开一段时间,三个多月后提出分手,理由是女方不适合他,当然夫妻间闹成这样双方都有责任。双方在分居时女方刚找到工作不到两星期,分居后女方未动用家中任何存款,找自己家人借款负担房租和日常生活,男方只做过口头表示,未有任何经济上的支持,在此期间除自己有事情不能处理和向女方要部分存款外,未主动联系过女方


  这样是否构成;遗弃;


  2、男方提出离婚后,迟迟不办理离婚手续,而且一直没有联系,分居5个月,在此期间,未履行任何夫妻义务,女方也同意离婚,在此情况下,女方该如何处理


  3、女方是否有权过问男方对其工资等其他收入的花销是否能在能控制的情况下予以控制


  4、男方的收入大于女方,女方有一段时期没有工作,此期间以女方名义的存款如何分配,男方要求女方将一部分存款转入他的帐户,女方是否应该给他


  5、男方将女方转入他帐户的钱提出花销,女方能否追讨或过问


  6、对于婚姻中所谓的;过错方;应承担的责任,过错方拒绝承担或置之不理,法律有何强制或惩处手段


  7、西方国家,是否也有婚姻法结婚离婚是否也要通过法律认定他们的关于婚姻方面的法规与中国的婚姻法有何本质上的不同


  天津刘伯大律师网师回复:


  1、不是遗弃


  2、女方应起诉,若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可要求对方付扶养费。


  3、有权。


  4、双方若无财产书面约定,则对此事协商,任何一方对对方的收入产均有权支配与使用。


  5、若有财产约定可以追究。


  6、可以诉讼要求其履行,如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各国均有此类法,不过有的是在民法典内,我国今后立法亦是此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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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俊——南宁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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