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离婚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离婚赔偿
文章列表
符合规定的无过错方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应何时提出?
2018年7月19日  南宁离婚律师
  

  1、可以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2、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且在离婚诉讼中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之诉;

  3、如果被告在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二审中提出。

 


来源: 南宁离婚律师  


韦俊——南宁离婚律师

18977771300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南宁离婚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977771300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