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离婚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婚姻家庭
文章列表
哪些人是被扶养人 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是不是没有资格继承遗产
2021年6月26日  南宁离婚律师

 宋律师,福州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哪些人是被扶养人

哪些人是被扶养人

哪些人是被扶养人: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应是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有抚养义务并实际抚养的人,即扶养人与被抚养人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非婚生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死者生前或残者残前对非婚生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而未满16周岁或者因残疾而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子女应属于被抚养人。

计划生育外的子女计划外生育的子女,虽然计划外生育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我国政策的规定,但违法者不是该子女,而是其父母,政府应对其父母按照规定作出处罚。而超生子女本身并无过错,其与其他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如果不把未满16周岁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列为被抚养人,实质上是剥夺了该子女的被抚养的权利。

非法收养的子女对于非法收养的子女则应视不同情况做出处理,如非法收养的子女的生父母还健在并有抚养能力的,应由其生父母领回抚养而不属于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抚养的被抚养人。如该非法收养的子女的生父母已去世,或者下落不明,或者已无抚养能力的,则应视为被抚养人。

没有抚养义务而实际抚养的人对于那些没有抚养义务,但为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养的人,因为他们之间没有法律上的抚养与被抚养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作为被抚养人参加诉讼,他们的生活问题应通过民政部门解决。

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您对哪些人是被扶养人,都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了,但如果在生活中,您遇到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可以到进行在线律师咨询,对应您的需求,将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是不是没有资格继承遗产

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是不是没有资格继承遗产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根据《继承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的适当的遗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三十一条之规定,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依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分给他们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并不是没有资格继承遗产,如果不想要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自己的遗产,可以在生之前就立下属于自己的遗嘱。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希望他能够继承遗产,可以通过在线咨询律师自己该怎么样避免。



来源: 南宁离婚律师  Tags: 哪些人是被扶养人,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是不是没有资格继承遗产


韦俊——南宁离婚律师

18977771300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南宁离婚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977771300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