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律师,福州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赡养义务还要承担吗有的人认为,养父母花了那么多时间、金钱和精力来照顾养子女,就算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还是要承担赡养义务的;但有的人则认为,本来就不是亲生的,解除收养关系后,无须再对养父母承担赡养义务。那么,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赡养义务还要承担吗下面请看为您介绍:
一、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赡养义务是否还要承担的几种情形
一般情况下解除收养关系后无须承担赡养义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也就是说,双方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无须再对养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养子女需要承担赡养义务的特殊情况
1、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2、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可要求生父母补偿生活费和教育费的情形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二、可以解除养子女关系的情形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成年养子女和养父母协议解除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 哪些人可以被收养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 丧失父母的孤儿;
2、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赡养义务还要承担吗提醒您:正常情况下解除了收养关系后是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的,但是如果养子女已经成年,而养父母没有收入,则养子女需要支付一定的生活费,如果养子女虐待养父母导致解除关系的,养子女则还需要补偿生活费和教育费给养父母。因此,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需聘请专业律师处理,请上查找。
收养关系是子女与父母在没有血缘关系的情况下,通过法律行为而产生的一种抚养关系,那收养关系可以解除吗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呢
一、收养关系解除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收养关系解除的程序和方式1、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二、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
第二,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第三,在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时,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
1、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加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解除。
解除收养关系的效力1、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2、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3、由养父母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且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5、对于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6、对于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补偿其支出的生活费与教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