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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自主权性质是人身权吗 侵害婚姻自主权怎么维权?
2021年1月4日  南宁离婚律师

 宋律师,福州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婚姻自主权性质是人身权吗

  结婚自主权是公民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禁止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的权利。从主体上讲,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男女、离婚或丧偶的男女均享有结婚自主权,复婚与再婚自由是结婚自主权的重要内容。那么,婚姻自主权性质是人身权吗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自由权说


  很多学者认为婚姻自主权的性质是一种自由权,将其概括在自由权的范围内,很多的人也就将婚姻自主权等同于婚姻自由权。




  自由首先就是不受他人的干涉和限制,即所谓;免于……的自由;。其次,自由就是自己依赖自己,自己决定自己,即;从事……的自由;。即,自由就是在认识必然性和自愿选择的基础之上的行动自由,可以将之理解为一种权利范畴的客观存在。而所谓的;自主;,就是自己做主,体现的是一种主观上的能动。自由本身更多是用来指称一种人的状态,它本身就是一种基本的人权。那么自由权说就等于说婚姻自主权是一种自由。把自由作为婚姻自主权的性质,只是承认了婚姻自主权是一种权利,而自由本身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婚姻自主权实际上是属于自由权中的一种,将婚姻自主权等同于自由权的说法,并没有很好地表述婚姻自主权的本质特点,因而不利于研究与实践的进一步展开。


  由此也可以得知,婚姻自主权也不等同于婚姻自由权。婚姻自由是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基石,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婚姻法最基本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9条指出:;禁止破坏婚姻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3条则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这是民法对婚姻自主权的规定。


  客观上来说,婚姻自由权的范围要大于婚姻自主权。婚姻自主权必须是在双方真实的合意基础上的婚姻自主权,否则就不能体现婚姻自由的真正内涵。在现实中,由于诸多原因,结婚自主权和离婚自主权的行使并不都是出于真实的合意,如欺诈性协议离婚,回避法律的追诉。所以婚姻自主权是以民法的规范予以规制并以双方真实合意作保障。婚姻自由却总是以一方的自主权的行使来体现,不似婚姻自主权需双方的真实合意。这一点在离婚自由中的无过错主义原则即是无合意的离婚自由的表现。在这个范围上来说,婚姻自主权是被包涵于婚姻自由权的范围之内的,因此将婚姻自主权独立于婚姻自由权来研究,才能够更突出婚姻自主权的价值。


  二、身份权说


  主张身份权说的学者认为,婚姻自主权是一种基本的身份权。依据婚姻自主权,我国公民有权依法缔结或解除婚姻关系,并不受对方的强迫或他人的干涉。所谓的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特定的身份为客体而享有的维护一定社会关系的权利。由此可以得知,身份权是基于身份而产生的一种权利,即必须先有身份的存在,才可能有身份权的产生。所谓身份,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的 家庭和亲属团体中所享有的地位或者资格。例如相对于身份权里的亲权,必须有父母与子女这一身份的存在为前提,而相对于配偶权,必须要有夫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两者之间有着先后的前提与结果之关联。很明显婚姻自主权的存在并不需要主体具有相关的身份的存在,婚姻自主权的存在不需要这一特定的前提为条件,它是直接被规定于法律的一种原生的权利。


  另外,身份权在内容上存在着权利与义务交融,身份权虽称之为权利,其实它本身处于一个过渡阶段,是边缘形态的权利。如亲权中的抚育子女权,这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很明显,婚姻自主权即是权利主体行使这一权利的自由,行使与放弃,都不会导致第二性义务的承担。因此我们得出结论:将婚姻自主权归入身份权一说,混淆了婚姻自主权的价值,这样的说法不利于婚姻自主权主体的权利行使。


  三、人格权说


  主张婚姻自主权属于人格权的学者认为,婚姻自主权也同其他人格权一样,其权利能力仍是一种一般的权利能力,即人一出生即享有,权利与主体间具有不可分离的属性,因而属于人格权的一种,是独立的人格权。


  所谓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固有的为维护自身独立人格所必备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权利。人格权具有如下特性:人格权是一种原始的权利,是与生俱来的。在这一点,人格权与权利能力一样,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就人格权说,无所谓权利的取得。在姓名权,权利人对某一姓名取得姓名权,也许从命名时,从使用时,但仍要说他一出生就享有专用姓名的权利。人格权是专属权,或一身专属权。人格权由权利人专有,不得让与或继承,也和权利能力一样,不得抛弃,也不得由他人代位行使。人格权是绝对权,具排他性、对世性。人格权是可以对抗一切人的。人格权被侵害时,有像物权被侵害时一样的各种请求权。婚姻自主权的产生是基于主体本身的权利,是一种原始权利没错,之后它又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将之置于法律的明确保护之下。另外,婚姻自主权,表现着人格的利益,即婚姻自主权是能够保证个人在自己的婚姻决定中处于主体的地位,由其本人自主选择是否结婚或者离婚,与谁结婚或者离婚的问题。这是主体的权利,由其自由决定,不存在被动的因素。婚姻自主权的客体在于当事人选择自由,与主体的人身属性密不可分。因此其满足了专属性和不可转让性的特点。由此我们可以轻松得出结论,婚姻自主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


  还可以继续探讨婚姻自主权是一般人格权还是具体人格权。一般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其全部人格利益享有的总括性的权利,保护的客体是不易界定的人格利益,主要包括人格尊严权、自由权和平等权。与此相反,如果一项人格利益的范围很容易界定,那么与该项利益相应的权利就可以从一般人格权当中分离出来成为具体人格权。具体人格权就是民事主体依法对其特定的人格利益享有的权利,以一般人格权为基础。一般来说包括: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婚姻自主权的客体比较容易界定,就是个人在结婚问题上的选择自由,也即内在于主体自身的人格利益,包括是否结婚、何时结婚、与谁结婚的自由。其旨在禁止第三者对于主体在结婚问题上选择自由的干涉。因此,婚姻自主权本质上是一种特别人格权。


  上述文章为您详细介绍了;婚姻自主权性质是人身权吗;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分析,得知婚姻自主权首先是一种人身权,其次它是属于人身权里面的人格权,并且是一种特别人格权。将这一权利划入正确的范畴,就能够明确其本身所具有的一系列特点和一性质,才能够更好地保护权利主体对于这一权利的行使,从而更有利于建立和维护正常、有序的社会关系的需要。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侵害婚姻自主权怎么维权?

  一切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不论采取什么形式,也不论与当事人的关系如何,不论是他们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别的亲属以及其他任何人,都是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行为,那么,怎样会侵犯婚姻自主权呢侵害婚姻自主权怎么维权呢侵犯婚姻自主权如何处罚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每个公民都有婚姻自主权,任何人不得干涉婚姻自由,否则就是侵害婚姻自主权。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侵害婚姻自主权怎么维权吧。


  一、怎样会侵害婚姻自主权


  侵害婚姻自主权的构成。侵害婚姻自主权的侵权构成,应具备一般侵权行为构成的全部要件:




  1、行为人必须有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违法行为。其行为首先须违反保护婚姻自主权的有关法律规定,其次一般须有暴力、胁迫、限制自由、强制干涉等特征。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违法行为,一般应是积极的作为方式。


  2、有侵害婚姻自主权的损害事实,主要是权利人的权利无法行使或不能行使,具有这种损害事实,即成立此要件。受害人还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自由受限、名誉受损、财产损失等损害,这些也是损害事实的内容,但其有无不影响侵权损害事实的成立,具有这些损害后果的,应作为侵权行为的严重情节和扩大赔偿范围的依据。


  3、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要求其违法行为必须为该损害事实的原因,而该损害事实正是其违法行为的结果。在侵害婚姻自主权的因果关系中,行为与婚姻自主权利行使受限的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至为明显,容易判断;行为与人身、自由、名誉财产所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则应依这些侵权因果关系构成要件的要求仔细判断。


  4、侵害婚姻自主权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侵害婚姻自主权的侵权。应注意,侵害婚姻自主权的确定,只适用过错原则,不适用过错推定规则、无过错原则和公平原则。




  二、侵害婚姻自主权怎么维权


  如果被侵害婚姻自主权,可以用用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婚姻自主权纠纷提起的诉讼,为侵权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原则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十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三、侵犯婚姻自主权如何处罚


  《宪法》第四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 婚姻自由的行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80年9月1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 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 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以暴 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引起被害人 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述文章为您详细介绍了侵害婚姻自主权怎么维权,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即公民依法按照自己的意志,自愿地结婚或离婚,不受他人干涉的自主的权利。如果被侵害婚姻自主权,可以用用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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