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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结婚证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法院撤销婚姻后当事人要去民政局登记吗
2020年7月30日  南宁离婚律师

  宋律师,福州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2020结婚证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在我国,男女都有婚姻自由的权利,男女到达法定结婚年龄,符合婚姻法规定,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成为合法夫妻,那么结婚证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什么是结婚证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二、结婚证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根据规定,结婚证需要在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三、结婚证办理程序

1、当事人必须持相关证件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提出申请。

2、双方本人到相关单位提出诉求,并按要求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必须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签名或按指印。

4、相关单位会对双方缴纳的证件进行核查,若满足结婚条件,则给予登记。

综合上面的介绍,办理结婚证应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结婚证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的相关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法院撤销婚姻后当事人要去民政局登记吗

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婚姻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应当在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在恢复自由之日起1年内,向法院或者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那么法院撤销婚姻后,当事人要去民政局登记吗大律师网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院撤销婚姻后,当事人要去民政局登记吗

人民法院一般会在撤销婚姻的时候收缴被依法撤销的婚姻的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书,同时,法院也会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到当地民政局也就是当事人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需要当事人再去民政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可撤销婚姻有哪些情形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依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一种情形:即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可撤销婚姻,是指因一方受因胁迫而结婚的婚姻。根据婚姻法,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因为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所以,法律赋予受胁迫一方撤销该婚姻的权利。即提起撤销婚姻的主体只能是婚姻关系中的受胁迫一方当事人。但是申请撤销婚姻,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受胁迫一方有申请撤销该婚姻的权利。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注意根据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而且也只能是本人,向法院或者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应当在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在恢复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可撤销婚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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