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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涉外结婚登记?如何办理涉外结婚登记?
2020年6月18日  南宁离婚律师

  宋律师,福州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宋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怎么办理涉外结婚登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管是国内结婚,还是涉外结婚,都要符合一定条件才可以!那么涉外结婚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涉外结婚的流程是怎样呢在下文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阅读!



  说到涉外结婚,就肯定会涉及到涉外婚姻登记。在我国境内办理涉外结婚登记的,需要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进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到相关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具体的结婚登记手续。具体下文介绍!


  涉外结婚的条件:


  1、年龄要求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男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哪些人不能与外国人结婚


  根据《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几项规定》 第 4 条之规定,以下两类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第一类是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其范围是:


  ①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部队中服役,具有军籍的干部和战士。但某些原在部队掌握核心机密和重大机密的复员、转业军人,在他们掌握和熟悉的机密失密前,也不能同外国人结婚。


  ②外交人员。是指直接从事外交工作的人员,主要指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外交官。


  ③公安人员。是指在编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干警。


  ④机要人员和其掌握重大机密 的人员。是指国家党政机关、科研机构和企业单位从事机要工作,掌握党和国家重大机密和科技尖端机密的人员。法律不准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同外国人结婚 , 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这也 是世界各国立法的通例。


  第二类是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这类人由于违法或犯罪,正在接受法律制裁,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所以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3、哪些人能与外国人结婚


  除了以上有法律特别规定的人员,其他公民在符合一下几个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办理涉外结婚的登记的。下面就让带您了解一下:


  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结婚,双方必须符合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


  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即:双方均无配偶;男满22、女满20周岁;未患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疾病;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双方当事人结婚,必须按照中国法律男女双方共同向中国政府的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以其他形式如宗教仪式、风俗习惯等缔结的婚姻,都不为我国法律所承认和保护。




  涉外结婚如何办理手续


  1、申请。


  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三点:


  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


  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双方都是外国人的,当事人还需提供本国法律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以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


  3、登记。


  经婚姻管理登记机关审查,认为当事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要求复婚的,按结婚的程序办理登记。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应向婚姻管理登记机关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所需翻译费用由本人自付。


  以上就是给大家介绍的;怎么办理涉外结婚登记;的全部内容,通过上文的阅读,我们知道,哪些人可以与外国人结婚,哪些人不可以同时也了解了涉外结婚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何办理涉外结婚登记?

如何办理涉外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所在省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具体还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涉外结婚是指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或者外国人与外国人在我国境外结婚和复婚的法律行为。


  涉外结婚登记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涉外结婚登记程序


  l、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所在省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3、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5、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6、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7、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涉外结婚公证的办理流程


  涉外结婚公证的含义


  涉外结婚公证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的结婚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流程


  公证证明的婚姻关系,必须是我国法律所承认的婚姻关系。如:经合法手续登记的婚姻;1950年婚姻法颁布前建立的事实婚姻;解放前的婚姻关系,包括当时存在的一夫多妻制的婚姻关系等。


  涉外结婚公证的办理程序


  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2、当事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照片。


  3、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涉外婚姻公证包括结婚、δ婚、δ再婚、离婚四类公证。


  结婚公证


  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


  注:婚姻法颁布以前结婚,有结婚证的提交单λ或知情人出具的结婚证明,内容为×××与×××于××××年××月××日在××市按照我国传统风俗习惯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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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俊——南宁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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